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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园荣获省级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

2010-12-25 11:13:00 作者:民治路幼儿园

我园荣获省级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


 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、江苏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命名表彰2007——2009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社区标兵的决定》(苏委〔2010〕452号)、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《关于命名表彰2007——2009年度江苏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》(苏文明委〔2010〕9号)文件精神,日前,我园荣获“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。
  我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,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。紧紧围绕“让每一个家长感到满意,每一个幼儿得到发展,每一个教工感到幸福”的工作目标,坚持以人为本,注重观念更新,培养精良的教师队伍;倡导科教兴园,丰富教育内容,创造出色的保教水平;工作扎实有效,重视教工队伍建设,健全科学的规范管理;大力营造氛围,丰富群团工作,培育优良的道德风尚,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。
  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只有起点,没有终点。荣获“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是对幼儿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,更是鞭策。幼儿园将以荣誉的获得为契机,再接再厉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,进一步推动教育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,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持续提升,为努力构建和谐文明的书香校园而不懈奋斗。

顾瑾
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五日